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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委编办“三个善于转变”工作法 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作者:管理中心  来源:清丰县编办 发布日期:2021-4-6 点击次数:1580

为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化、规范化进程,清丰县委编办将机构编制工作置于全县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思考去部署,以“三个善于转变”工作法,逐步形成了适合自身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行之有效的办法,进而实现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目的。

一、善于发现问题,变被动为主动,找出“因”

清丰县委编办在机构、人员、编制等方面的管理中,结合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发挥积极能动作用,主动发现问题,积极查找原因。例如,个别较早成立的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不够规范,其职责、领导职数等信息不很健全;个别部门人员系统内调整未经编制审核。针对出现的问题我们不回避,不推诿,积极查找属于编办工作环节上的原因。原因是在平时管理工作中,机构编制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没有完全形成,缺乏有效地监督,机构编制管理相对粗放。

二、善于探索创新,变传统为现代,突出“实”

为提高编制管理的有效性,清丰县委编办悉心探索出“机构编制管理+档案管理信息化”新的工作模式,从可操作性入手,加强股室配合,重新归纳整理纸质档案,利用信息化技术,将档案纸质化逐步转化为电子化、信息化,将档案资料从线下查阅转变为线上共享。同时将电子档案传输至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中,真正做到档案管理与机构编制管理的有效融合,为建立机构编制长效动态管理奠定基础,提高工作效率。

三、善于协调配合,变独立为合作,做到“强”

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需要领导的理解支持,部门的密切配合,管理对象的积极参与,缺一效果欠佳。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始终注意加强与相关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单位之间的密切合作,本着“协作、支持、监督”的原则,同相关部门主动沟通,坦诚合作,有效地避免了部门之间相互推诿、相互制肘,提高了工作效率。形成了编办、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联动的运行体制和约束机制,通过财政预算管理手段,强化编制管理;通过编制核定,确定人头经费;充分调动各部门自觉控编的积极性与责任感,为正常有序地开展编制管理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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