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清丰县委编办组织县直有关部门开展了省赋权事项对应权责清单事项动态调整工作。
我办在《清丰县承接省赋予县86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工作实施方案》经县委编委同意后,第一时间印发给县直各有关单位,并收集移交协议书、对应县直部门权责清单事项调整意见表等资料。
经初步梳理、审核论证等程序,经县司法局审核相关材料并出具《中共清丰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动态调整省赋权事项对应县直部门权责清单事项的通知》的合法性审查报告。最终确认动态调整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县水利局等15个部门的86项权责事项。其中:新增73项、规范调整9项、保留2项、取消2项。
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县委编办督促并积极配合各部门认真做好相关权责事项的落实衔接工作。对新增权责事项,要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确保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切实推进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