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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六项措施稳妥推进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
作者:管理中心  来源: 发布日期:2018-9-28 点击次数:7064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关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有关部署,濮阳市以加快推进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相继印发《关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濮阳市市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方案》,积极采取六项措施,稳妥推进相关改革。

一、坚持分类分步推进改革。区分不同情况,分类分批组织实施改革。对于经济效益较好、已经实行企业化管理的,纳入第一批转企改制范围;对经济效益一般,但转制后能够激发活力正常经营的,纳入第二批转企改制范围,并积极创造条件,提供减轻负担等政策支持。对人员资产规模较小或无固定资产、转制后难以正常运转的,逐步撤销并做好人员安置工作;对长期亏损、资不抵款等问题多的,实行财政拨款只减不增、人员只出不进,依法依规处理债权债务,稳妥退出事业单位序列。

二、支持多种形式转企改制。具备条件的经营类事业单位,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状况和发展需要,采取国有独资、混合所有制、私营等多种形式转企改制。积极引入各类投资主体,通过控股、参股、收购、兼并等方式,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

三、严格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按照权属清晰、风险控制、安全完整的原则,对转制单位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转制单位的债权债务原则上由转企改制后的企业承接。稳妥开展转制企业和原主管部门脱钩工作,逐步将经营类单位国有资本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体系。具备条件的,进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涉及国有资产出售的,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在产权交易机构通过公开竞价方式处置。

四、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形成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完善经营业绩考核。

五、严格控制回收人员编制。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现有空编一律核销,其他人员编制“退一收一”,只出不进,为实施改革减轻人员安置压力创造条件。改革过程中,对具有事业企业“双法人”资格的,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核销事业编制,直接转制为企业。

六、稳妥有序分类安置人员。区分情况制定安置方案,转制单位原则上继续聘用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做好养老、医疗等保险的过渡徇私衔接,对分流人员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被撤销单位人员的安置通过开辟新的就业岗位等方式妥善解决。离退休人员相关待遇、分流人员经济补偿金等庆从评估后的净资产中预留或从国有产权转让收入中俦支付,保证经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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