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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推进县域实力整体提升
作者:管理中心  来源: 发布日期:2015-5-14 点击次数:6747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推进县域实力整体提升

----濮阳县编办  潘耀生

 

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国务院出台多项措施推动我国体制改革,改革红利不断释放。在今年两会上李克强总理再次强调要用“壮士断腕”的决心推进改革,当改革进入到深水区和攻坚期时,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力地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加强了政府机关廉政建设。自2009年以来,我县开展了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了政府管理创新,服务和保障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向深层次发展,经济运行模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资源配置主要依靠市场机制调节,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已退居其次,仅起到辅助调节作用。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主要靠行政命令和政府批准方可实施的政府管理模式也日益显出了严重弊端和问题,与经济发展水平不适应,制约了经济和社会发展。因此,改革政府管理模式成为全社会关切的问题,也是政府加强和完善自身建设的必然选择。

濮阳县经济发展水平适中,人文环境深厚,发展氛围较浓,改革创新的意愿也很强烈。近年来,通过加强各项制度建设,大力发展教育、卫生、居民饮水等民生事业,实现了我县经济的大幅增长、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和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随着县城规模迅速扩大,城市人口急剧增多,城市功能日益完善,各种服务管理需求大幅增多,这些都对行政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形成了倒逼机制。同时,县级行政机关作为我国中央政府决策的具体执行机关,其主要的职能就在于管理好县级事务,服务好基层群众,营造好良好发展环境。正因如此,深化县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仅可以推进县政府立足于服务基层和群众的实际,强化服务职能,完善各项服务举措,而且能有效的激发地区市场活力,保护市场创造力,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进程

近年来,我县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效能政府的目标,大力推进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核心的政府职能转变,按照项目最少、流程最优、效能最高工作目标,统筹谋划、协调推进,着力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创新体制机制,推动简政放权,优化了发展环境。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做好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公布取消、下放和调整项目的衔接工作。对国务院和省、市政府下放、调整管理层级及合并的行政审批项目,我们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承接工作,保证及时落实到位,防止出现管理脱节,共计承接上级下放审批项目24项。对调整为行政服务的事项,督促有关部门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时限,更加体现政府部门便民、利民、高效等服务特点,根据我县实际,调整为行政服务的项目共计33项。

(二)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依法合规、应减尽减、应放尽放”原则,先后分两批对各部门提出的取消、下放、调整和保留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严格审核和清理,做到可以精简的坚决精简、可以取消的坚决取消,凡有利于基层、服务、管理的坚决放权。2014年以来,县级行政审批事项由原来的153个减少到106个,精简率为30.71%;组织实施审批单位由38个减至31个,精简18.42%

(三)编制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逐项核对县级行政审批事项的设立依据、实施机关和审批权限,明确审批名称、类型、实施依据和承办股室,编制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并通过濮阳县政府门户网站、濮阳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县电视台公开,真正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从制度上堵住了各部门随意实施审批的漏洞。

(四)规范重点项目审批流程。体制机制创新是行政审批制度的突破口。为更好服务重点建设项目,对全县31家职能部门进行全方位检查,特别对涉及项目审批的发改、国土、住建、规划等10个部门,规范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建立了“一门受理、信息共享、部门联动、限时办结”并联审批新机制。

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的成效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政了府职能转变。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职能转变的关键词,瞄准的是政府职能中最核心的部分,紧扣职能转变的主题。而县级政府直接联系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其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效决定了政府职能转变是否取得成功。我县通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把政府不该管的交给企业、社会和市场,逐步改变政府直接干预微观经济活动的做法和主要用行政手段管理经济的方式,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增强,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有所改变。同时,把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贯穿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严格依法清理、设定、实施行政审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摒弃了“以批代管”、“只批不管”及“重审批轻监管、重权力轻责任、重利益轻服务”等观念和做法,增强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的透明度,推动了责任政府和服务政府建设。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促进了县域经济发展。行政审批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市场,通过对政府“做减法”、对市场“做加法”,有利于克服政府向市场“乱伸手”以及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利益行政化等“顽疾”,给市场注入新的活力和发展动力。通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县进一步释放了市场和社会活力,推动了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自20143月工商局清理和压缩了工商登记的各类前置审批事项以来,激发了地方政府和企业、个人的投资、创业热情。20143月到12月,全县新登记注册企业316户,同比增长高达67.03%,注册资本金达22.29亿元,新登记个体工商户5221户,同比增长15.8%,注册资金2.35亿元,政策效应进一步释放。目前市场主体明显呈现出核名多、新登记多、注册资本多、私营企业多、第三产业多的可喜局面,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和下放,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具有明显的激励、推动作用。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转变了政府工作作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带动政府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推动了高效、廉洁政府建设。近期,中央印发了《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要求各级地方政府在厘清权责的同时,要敢于亮权放权。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过程中,我县积极探索谋划建立联系本地实际的权力清单,寻找转变政府职能和完善政风建设的有效实现途径,增强政府的公共服务功能。拟将各部门行使的各项行政职权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的责任等,以清单形式通过网络、电视台等形式向社会公布,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既树政府新风又促行政改革,减少设租、寻租的机会,有利于预防和惩治腐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氛围,增强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为后续改革打下雄厚的群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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