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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编办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 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报告

序号:6396发布机构:濮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发布:2022-02-28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委编办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扎实推进“法治编办”建设。现将市委编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强化领导责任,为法治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1.抓好统筹推进。切实发挥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作用,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抓好日常工作,抽调业务科室骨干人员成立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专班,负责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中心)配合抓的工作局面。

2.强化责任落实。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办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3.完善工作制度。制定工作计划,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科室(中心)。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修订《市委编办制度汇编》,制定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章程,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促进职能作用的发挥。

(二)推进依法执政,狠抓法治建设重点环节

1.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决策机制。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凭主观臆断,不搞长官意志,不搞“一言堂”,依据《市委编办工作细则》,严格执行主任办公会议、室务会议议事原则、议事方式、议事内容、议事程序等内容。凡重大事项,都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室务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决定。2021年37次室务会会议议定事项全部与法有据。

2.坚持党务公开,扩大党内民主。公布党务、政务应公示的内容,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并主动接受群众质询,不断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党内民主、扩大党员和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强化党内监督,提高执政能力。

3.坚持督查整改,确保落实到位。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进行监督,排查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的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

4.强化廉政建设,推进依法执政。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促廉保廉机制,加大廉政宣传。

(三)坚持依法管理,全面推进依法治办工作

1.认真学习依法治国新理念。原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准确领会理念精神,深入抓好贯彻落实。坚持学以致用,融会贯通,不断推动法治工作理念、机制和方法创新,在法治政府建设实践中担当尽责。

2.加快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严格遵循“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等程序和环节做好机构编制工作,根据授权和规定程序处理机构编制具体事宜。

3.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确定年度普法重点,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每年工作计划,并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宪法法律知识,学党章党规,积极参与网络在线学法和普法考试等活动。

(四)聚焦主业主责,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1.全面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市直方面,按照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在对47个党政部门3599项权责事项全面梳理的基础上,结合各部门机构改革后职责调整情况,分两批调整16个市直部门权责事项367项,持续推动权责清单同部门“三定”规定有机衔接,推动职权法定,发挥清单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中的基础性作用。县乡方面,结合乡镇办权责清单,健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规范权力运行。

2.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调整审批机构、人员编制。2021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设立、撤销、调整机构编制事项70余次(项),均按法定权限和程序提交编办室务会、市委编委会、省编办研究审批,并形成会议纪要,印发机构编制文件。我市行政事业机构总量、编制总量实现“两不突破”。

3.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推动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一是全面修订科技、工信、商务部门“三定”规定,推进科技、工信、商务领域体制重构、机制重建、职能重塑,更好服务我市产业发展、科技创新。二是做好各项重点领域改革,深入研究行政复议、教育督导、市县乡村振兴局组建相关领域体制机制问题,做好体制优化和机构编制事项调整,全面完成改革任务。三是强化党政部门职能统筹,优化部门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运行机制。对党委统一归口管理部门行政正职兼任党委部门副职问题进行明确,研究印发市公安局“三定”,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等15个部门机构编制事项进行研究,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责划分、优化资源配置。四是探索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推进“一枚印章管审批”。

二、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问题:普法宣传形式单调,缺乏有效的宣传方式提升普法工作的吸引力和时效性。普法宣传过程中过分注重了法律条文的解读和经办程序的规范,没有进一步深挖条文背后的理念、逻辑和意义,政策宣传仅能填补法律知识匮乏,但还未能内化为一种思维模式。

       (二)整改措施:一是改善普法宣传方式,宣传重点,对不同的对象,采取不同的宣传内容与要求。根据编办工作特点与宣传教育对象的不同进行系统部署。进一步挖掘更具有操作性的宣传形式。二是强化干部队伍建设,积极探索多种办法和措施,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队伍的法治意识,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律手段开展业务的能力,提高依法办事的质量和水平。

主办:中共濮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技术支持:华网传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