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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编制并对外公布全部政府工作部门的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逐一明确事项名称、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监督方式、责任方式等相关事项,并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
濮编办﹝2020﹞83号 关于取消市教育局市管高中阶段民办学校审批权责事项的通知
2021-03-23
濮编办﹝2020﹞66号 关于印发市直部门权责清单事项调整目录的通知
2020-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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